根据江西省政府印发的《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(试行)》和江西省财政厅《关于下达2016年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》要求,芦溪县结合该县生态问题和民生改善需要,共下达2016年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145万元,其中下达林业封山育林经费195万元。此次下达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将主要用于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,以提高芦溪县森林资源质量。(郭 清)